2025年1月29日11时许,阳高交管大队接到110指挥中心报警称,古乡镇道贤村产生一同致人受伤逃逸交通事端。接到报警后,事端中队民、辅警抛弃新年假期,当即赶赴现场展开具体勘查。
抵达现场后,事端民、辅警问询当事人、造访目击者了解其时状况、调取事端现场周边监控视频,终究确定闯祸者和闯祸车辆。2025年2月3日,阳高大队口头传唤闯祸者曹某,曹某驾驭闯祸车辆到阳高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承受查询,并对自己驾车致人受伤事端逃逸供认不讳。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法》相关规定,我大队对曹某驾车致人受伤逃逸事端职责认定为曹某负悉数职责,于2025年02月20日对曹某行政拘留十五日。